[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0107/2026-000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13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0107/2026-0004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8-13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7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六届人大次会议第0870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彭蓉代表:

提出的《关于增加居民医保缴费档次的建议》(第087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建议参照农村居民社保缴费的模式,增加居民医保缴费档次的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居民参保缴费档次

为满足群众参保需求,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分为两档,按照国家要求,参加我市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400/·年、二档775/·年。我市居民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一直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同时,群众也可以自愿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我市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分两档,2025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缴费标准为3105/·人,二档缴费标准为6831/·人。职工医保医疗保障待遇也优于居民医保,群众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我市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

根据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原则,目前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实行统一补助标准并逐年提高,2025年,按照人均700元的标准对参保人给予财政补助。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关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相关规定,我们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对特困、低保、低保边缘户、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等低收入人口及城乡孤儿、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分类分档给予资助,确保困难群众也能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二、医疗保险待遇

目前,我市两档居民医保待遇为:一是居民医保住院报销,一档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50%70%80%,未成年人再提高5个百分点,二档参保人员在一档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一档基本医保报销限额为8万元/人·年,二档基本医保报销限额为12万元/人·年。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年度限额为20万元/人·年。二是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年报销限额为一档300/年·人、二档500/年·人。三是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一类、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均按就医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结算。同时,我市两档职工医保待遇为:一是职工医保住院报销,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85%87%90%,退休职工统一为95%,基本医保报销限额为4.7万元/人·年。达到统筹基金封顶线后,由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基金按照100%比例报销,年报销限额为50万元/人。二是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年度支付限额为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在职人员3000/年,退休人员4000/年;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在职人员800/年,退休人员1200/年。三是二档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月有个人账户划入;职工医保一档参保人员门诊特病病种4种,二档参保人员门诊特病病种目前为53种。

三、待遇等待期设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精神,20256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535号),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实施公平适度医疗保障,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符合重庆实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此答复函已经邓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彭蓉代表:

提出的《关于增加居民医保缴费档次的建议》(第087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建议参照农村居民社保缴费的模式,增加居民医保缴费档次的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居民参保缴费档次

为满足群众参保需求,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分为两档,按照国家要求,参加我市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400/·年、二档775/·年。我市居民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一直执行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同时,群众也可以自愿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我市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分两档,2025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缴费标准为3105/·人,二档缴费标准为6831/·人。职工医保医疗保障待遇也优于居民医保,群众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我市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

根据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原则,目前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实行统一补助标准并逐年提高,2025年,按照人均700元的标准对参保人给予财政补助。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关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相关规定,我们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对特困、低保、低保边缘户、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等低收入人口及城乡孤儿、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分类分档给予资助,确保困难群众也能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二、医疗保险待遇

目前,我市两档居民医保待遇为:一是居民医保住院报销,一档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50%70%80%,未成年人再提高5个百分点,二档参保人员在一档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一档基本医保报销限额为8万元/人·年,二档基本医保报销限额为12万元/人·年。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年度限额为20万元/人·年。二是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年报销限额为一档300/年·人、二档500/年·人。三是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一类、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均按就医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结算。同时,我市两档职工医保待遇为:一是职工医保住院报销,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85%87%90%,退休职工统一为95%,基本医保报销限额为4.7万元/人·年。达到统筹基金封顶线后,由职工大额互助医疗保险基金按照100%比例报销,年报销限额为50万元/人。二是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年度支付限额为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在职人员3000/年,退休人员4000/年;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在职人员800/年,退休人员1200/年。三是二档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月有个人账户划入;职工医保一档参保人员门诊特病病种4种,二档参保人员门诊特病病种目前为53种。

三、待遇等待期设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精神,202563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535号),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实施公平适度医疗保障,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符合重庆实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此答复函已经邓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链接:国家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