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0107/2026-00078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市医保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1 | [ 发布日期 ] | 2026-09-01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0107/2026-00078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 发布机构 ] | 市医保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21 |
| [ 发布日期 ] | 2026-09-01 |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50号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黄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建议》(第0050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共同办理,规范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精神治疗类药品集采、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开展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就医通道等4个事项均已经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国家医保局《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精神,我局于2025年12月印发《关于规范血液系统、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47号),公布精神治疗类规范价格项目16项,规范整合我市原有精神治疗类价格项目36项,设立了心理治疗(个体)、心理治疗(家庭)、心理治疗(团体)、心理咨询以及精神康复治疗等价格项目。16项中,纳入医保支付的有12个(11个甲类、1个乙类),其中,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精神康复治疗、电休克治疗等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基本满足了青少年和儿童心理健康治疗的需求。对心理状态评估等项目,已在《关于规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8号)中进行规范,均已纳入我市医保报销范围。
二、开展精神治疗类药品集采
积极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扩面增效,其中包含部分精神治疗类药物,如度洛西汀已纳入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首次中选结果我市于2021年5月落地执行,目前接续中选结果已于今年3月底落地执行,中选品规共27个,60mg的中选价0.34—1.18元/粒,按抑郁症适应用量60mg/天估算,每月费用为35元左右;阿戈美拉汀已纳入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我市已于今年2月28日落地执行,中选品规共10个,中选价介于0.16—0.3元/片,按推荐剂量每日一片估算,每月费用为9元左右。通过开展精神类药品集采,进一步降低精神患者的费用负担。
三、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
一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团市委已于2025年向市财政局申请设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专项扶持资金,用于运行12355青少年心理咨询热线、建设12355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热线于2024年实现全年“7×24小时”值班,于2025年1月由3个热线座席拓展至6个。2025年建成万州区、涪陵区、沙坪坝区、大足区等4个12355区域中心站并投用。二是健全青少年心理疏导机制改革。团市委联合市卫生健康委推行首诊免费试点、联合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和市慈善联合总会启动“心光计划”心理困境青少年关爱项目、联合人保财险及平安健康险形成初步保险方案、指导建设休学康复中心。三是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深化1个12355市级服务台—4个区域中心站—35个区(县)服务站的团属青少年心理健康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市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实现“7×24小时”全天候公益服务,累计接线26000余通,处置涉青少年自杀自残、被性侵等重点个案306例,开展线下心理帮扶944例。
四、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就医通道
一是夯实医疗服务阵地。推进心理门诊、睡眠门诊建设,全市有心理门诊180个、睡眠门诊89个,均实现区县全覆盖;公立儿童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心理门诊23个,占比62%。建立市-区县两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40支,为青少年心理危机提供干预服务。二是整合心理热线资源。运行12356心理援助热线,提供7×24小时心理咨询和心理援助服务,2025年接听来电13923人次,其中18岁以下青少年来电咨询915人次。三是畅通青少年就医渠道。持续加强医校联建,全市开设心理门诊的医院,与中小学、大专院校联建,提供学生就诊“绿色通道”,实现率100%。2025年市精卫中心、重医附一院、市妇幼保健院、市计生研究院附属医院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初筛,为3000余名儿童青少年减免心理健康首诊费用90余万元。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推动集采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以国家组织、省际联盟为抓手,积极开展新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将更多新型精神类药物纳入集采范围;持续深化开展集采药品“三进”工作,扩大集采产品的医疗机构使用范围,探索建立集采药品“三进”激励机制,让集采改革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
(二)深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坚持“服务产出为导向、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充分结合专家论证和国家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创新质量把关,旗帜鲜明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对精神治疗类新技术、新项目、新服务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同时,积极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调价时予以倾斜,大力支持儿童、青少年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专项扶持守护青少年心理健康。一是优化心理医疗资源配置。2026年,团市委计划在黔江区、北碚区、綦江区新建3个12355区域中心站,为所在片区青少年提供公益心理咨询、团体辅导等线下服务。二是积极争取社会爱心资金。指导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围绕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落地开展“心光计划”公益项目。通过整合现有资源与定向募集社会公益资金,扩大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覆盖面,为因心理问题休学的贫困学生提供心理疏导、康复支持和学业衔接等服务,2026年计划募集公益资金100万元,帮扶不少于200人。三是持续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儿童青少年精神(心理)科建设,所有三级精卫中心均要求单独设立,二级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儿童专科医院精神(心理)科设置率达到80%以上。
此复函已经邓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