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等3省市区关于开展省际联盟人工晶体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公告
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川藏、川渝医疗保障战略合作协议,经四川省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协商一致,决定开展2020年省际联盟人工晶体(单焦)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通过省际联盟方式开展人工晶体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推动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群众负担。
二、实施范围
四川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按联盟各省(区)规定执行。
三、采购机构及平台
本次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成都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具体操作。
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相关采购文件、公告及信息等,通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s://scyz.sc.gov.cn/)发布,联盟各省(区)同步在本省(区)集中采购平台转发。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具体约定采购量、采购方式、采购要求等以即将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