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开展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内现有药品国家标准编码维护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销售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融合发展,实现医疗保障信息业务一码通,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和《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1号)有关要求,我中心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医保信息系统内现有药品国家标准编码维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护对象
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及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
二、维护品种
医保信息系统内已有药品流水号的药品。
三、维护时间
集中报送期: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28日。
三、维护流程
维护对象可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cq.gov.cn)—“便民服务”—“药品目录查询”中查询相关药品信息,显示有国家标准编码的,请进行核对效验;若无国家标准编码或显示不准确的,请于规定时间内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cq.gov.cn)—“便民服务”—“维护医保药品国家标准编码”中填报相关信息。
五、注意事项
(一)已进入我市信息系统的药品,还未取得国家医保局标准编码的,请相关生产企业尽快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www.nhsa.gov.cn)申请赋码。
(二)维护对象应指定联系人负责本企业产品信息填报与维护工作,确保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积极配合我中心对填报内容的审核检查。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可在上述路径查询本机构所用药品相关信息,若无国家标准编码,请立即通知相关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督促其向我中心申报维护。
(四)鉴于国家标准编码动态更新,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可继续进行申报,我中心将持续动态维护,维护后可正常使用。对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1.联系人及电话:邓巍,(023)88975337;叶凤,(023)88975339。
2.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松路31号509办公室。
重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