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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核对我市医保系统内现有药品国家标准编码的通知

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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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再次核对

我市医保系统内现有药品国家标准编码的通知

各定点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销售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形成全国“通用语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和《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前期重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开展我市医保信息系统内现有药品国家标准编码维护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再次就维护我市医保系统内现有药品国家标准编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维护对象

    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及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

    二、 维护内容

    各机构、各企业前期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cq.gov.cn)—“便民服务”—“国家标准编码维护”中上传匹配不成功、申报国家编码有误、无国家标准编码、无重庆医保流水号、信息重复申报药品。

    三、 维护时间

    2020031220200318

    四、维护流程

    相关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可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cq.gov.cn)—“便民服务”—“国家标准编码维护”中查询前期上传匹配不成功药品信息(见药品标准编码审核表)。若备注匹配成功,则企业无需再次上传。若存在备注匹配不成功、申报国家编码有误、无国家标准编码、信息重复申报药品等情况,企业须再次核对,并立即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cq.gov.cn)—“便民服务”—“国家标准编码维护”中向我中心上传正确信息。

    此次核对是指我市医保目录数据库中已有流水号的药品数据维护,若存在无重庆医保流水号情况,无流水号的药品请准备相关资料到重庆药品交易所申报,重庆药品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0392233。

    五、注意事项

    (一)医保流水号查询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cq.gov.cn)—“便民服务”—“药品目录查询”,所有药品流水号为六位数数字,不是药交所挂网编码。

    (二)无国家标准编码,请相关生产企业尽快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www.nhsa.gov.cn)申请赋码。

    (三)信息重复申报类药品,请相关生产企业再次核对,上传一条正确信息。

    (四)国家标准编码与我市医保信息系统流水号为一一对应关系,已有国家标准编码且对照无误的药品无需再次申报。

    (五)鉴于国家标准编码动态更新,相关生产销售企业可继续进行申报,我中心将持续动态维护,维护后可正常使用。维护对象可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lbzj.cq.gov.cn)—“便民服务”—“国家标准编码维护”中填报相关信息。

    对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反馈:

    联系人及电话:邓巍,(023)88975337;叶凤,(023)88975339。

    通信地址:渝北区青松路31号509室。

                  重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03月12日


版权所有: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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