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渝医保办〔2021〕49号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三孩生育政策落实到位。
二、确保待遇落实。将符合政策的参保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终止妊娠)和生育津贴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同步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终止妊娠)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官网、公众号、APP等媒体,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
遇有重大情况的问题,及时向市医保局报告。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