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
关于公布《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
渝价格招采中心发〔2021〕10号
各相关单位、企业和个人:
为规范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价中心发〔2021〕2号)要求,我中心依托重庆药品交易平台研究制定了《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
重庆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