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医保价采中心函〔2024〕64号)部署安排,我市正进行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等业务功能模块试运行。
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我市将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申请,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区、市)通用共享。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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