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吻合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 采购协议期满联盟地区接续采购文件》的公告
关于发布《吻合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
采购协议期满联盟地区接续采购文件》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
为巩固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重庆、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盟采购地区成立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联盟地区接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联盟地区医疗机构开展接续采购。现发布《吻合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联盟地区接续采购文件》,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自愿申报参与。
具体申报方法请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https://ggfwpz.ylbzj.cq.gov.cn/tps-local/ucenter/#/login)获取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完成产品申报。
资质审查咨询电话:4000392233;023—63833953。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3-88975360;023—88975687。
附件:《吻合器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联盟地区接续采购文件》(编号:LM-HCDL-2024-1)
医用耗材联盟采购办公室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