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4号)及《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渝医保发〔2024〕43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定数量的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社会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代表、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保群众及其他关心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中选聘,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保守秘密、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负责,思想素质较高;
(二)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热心社会监督工作,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具备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坚守为民情怀,善于联系群众,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群众基础;
(四)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主动学习了解医疗保障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医疗保障知识;
(二)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使用基金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并及时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馈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
(三)对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完善医保政策、优化医保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等建议;
(四)根据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工作安排,参加基金监管相关的宣传、培训、研讨、监督检查等活动;
(五)关注民声舆情,反映社会各方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参与网络和媒体互动,弘扬正能量;
(六)承担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基金监管其他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自愿原则。有意向者请于3月1日前将《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扫描件及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404141562@qq.com。
四、其他事项
(一)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综合考虑候选人能力水平、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年龄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择优选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任期2年。
(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为公益属性,不属于政府执法人员和技术岗位专职人员,不领取固定薪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重庆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1日
附件
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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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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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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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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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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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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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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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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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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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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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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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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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理由 |
此项主要填写拟聘任对象适合承担社会监督员工作的具体理由等有关情况。 | |||||
应聘人员 诚信声明 |
1.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本人具备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能力; 2.本人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及严重失信行为。愿意接受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指导,秉持公心,依法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
本人签字: 年月日 | |||||
推荐、特邀单位意见 |
此项为推荐聘用或特邀聘用时,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开报名及个人自荐时此项不填写。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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