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库比选方案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库比选方案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地完成我局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入库项目进行比选。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经我局决定需要招标的采购项目(不含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以及其他招标采购代理项目进行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需求调查、意向公开、项目论证、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组织开标评标、组织合同签订、组织验收、采购档案整理、处理质疑投诉等与招标采购相关工作。
为我局开展各类采购项目提供事前、事中、事后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内容。
(二)入库机构数量:2家。
(三)服务期限:2年。
(四)采购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
其中,“一招管超过1年”的延续性采购项目,采购代理费用以该次采购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收取一次采购代理费用,不得按年限累加;由于流标、废标等原因需多次采购的项目,以最终采购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收取一次采购代理费用。服务期间内,除上述原因外的其他情况导致采购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的,已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选机构自行承担。
二、入库的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采购招标代理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法记录;
6.符合《政府招标与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7.近三年内,投标人未因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被财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提供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查询——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名单内;
(三)具有代理采购业务必备的条件:
1.项目团队:针对本项目配置专业服务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名(项目负责人1名,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经办人员1-2名,均为参选单位专职人员)。所有团队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下同)均需熟悉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并具备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评标、处理质疑投诉等事项能力。
2.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监控设备设施。
(四)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禁止转包、分包。
三、入库代理机构须履行责任:
1、拟定招标采购方案,编制出售招标采购文件,发布公告。
2、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发出澄清文件。
3、接受投标及响应文件。
4、组织开标、评标,协助采购人定标。
5、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
6、协助中标人签订合同。
7、协助采购人向有关部门报送招标采购情况报告。
8、处理招标采购中的异议,配合监督部门处理投诉、调查违法行为。
9、采购人委托的其它咨询业务。
四、投标书内容
1、凡愿意参加比选投标的投标人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格式编制《代理申请书》。《代理申请书》必须以书面形式密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当面递交。
凡在截止时间过后送达的《代理申请书》均视为无效申请书,不得参加评定。
2、《代理申请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一)报价函;
(二)投标人概况;
(三)营业执照;
(四)重庆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登记备案网页截图;
(五)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六)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查询——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记录截图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八)负责本项目代理业务的服务团队情况;
(九)场所设施设备;
(十)内控制度;
(十一)服务方案;
(十二)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政府采购的业绩。
3、所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代理申请书》无论某一项或者某几项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均不得被废除或者视为无效申请书,但相应不满足项应被评定为0分。
5、《代理申请书》的份数、密封包装和提交要求
一是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要求提交书面《代理申请书》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且须在封面上明确标示“正本”或“副本”。
二是投标人应将《代理申请书》正本和副本用信封或文件盒(袋)密封,并在正面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
五、最高折扣限价: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服务及货物类收费标准为依据,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参照相关文件为依据,最高折扣限价为100%,各比选申请人的折扣报价高于最高折扣限价的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六、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投标地点: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水星科技大厦B4区)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17点之前,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冷雪峰 联系电话:023-88979941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