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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乳房旋切针等四批次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7-29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

做好乳房旋切针等四批次医用耗材省际

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渝医保办〔202564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有关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8号)、《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发〔202431等文件精神,按照《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ZJHCCG-2024-01)》《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X-HC2024-02)》《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微导丝等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S-HCDLCG2024-3)》《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LM-HD2024-01/02/03/04)》等文件要求现将中选结果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采购周期

(一)机构范围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和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二)产品范围

1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

2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2)。

3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微导丝等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3)。

4外周血管介类(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4种)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4

(三)采购周期

本次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3年。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可视情况延长1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微导丝等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血管介入类(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4种)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以上批次均2025829日起执行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采购任务

医疗机构应通过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系统”)进行采购交易不得线下采购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生产及配送企业通过招采系统签订电子交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与责任内容。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此次执行的四批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协议采购量,以各医疗机构前期通过平台确认的协议采购量为准。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

规范交易采购

重庆药品交易所公司协助中选企业招采系统及时完成挂网工作。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产品注册证更新,中选资格及价格均维持不变。

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配套使用耗材(真空导管、真空连接器、真空导管套件等)费用包含在中选价格内。采购周期内,非中选企业的新注册(注册证获批或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公布时间晚于20241113日)产品按不高于最高中选价挂网的,在医疗机构考核时不视为非中选产品。原则上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不高于最高中选价的1.5倍。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在本文件发布前已有购销协议,且同一产品(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27位计)低于本次集采中选价格的,仍可继续执行原协议。

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周期内,经核实,集采前实际供应价格低于中选价格的产品,企业应按原价格向医疗机构供应相关中选产品,否则可取消相关产品在我市的中选资格并视情况扣减协议采购量直至为零。

血管介入类(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4种)医用耗材省际联盟的未中选企业产品,在采购期内,按不高于同品种同产品分类平均中选价挂网的,在医疗机构考核时不视为非中选产品。

(三)落实医保预付等配套政策

市医保监测中心测算医保预付金。各级医保部门在落地执行的次月底前将医保预付金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在采购期第6个月末,预付剩余金额。采购周期结束后的次月起,将预付金纳入协议医疗机构当月医保基金支付费用予以抵扣,当月抵扣不完的,在以后结算月度继续抵扣,超过一年未抵扣完毕的,由医疗机构原渠道全部退回。其中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由职工医保基金预付和抵扣,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由居民医保基金预付和抵扣。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与医疗机构结算,及时拨付医保基金。医疗机构应按采购合同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的次月底,降低中选企业交易成本

(四)确保中选产品稳定供应

中选企业的中选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要求,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组织生产。级医保部门要压实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供应配送责任,加强供需双方对接,严格落实由中选企业自主选择中选产品配送企业开展配送,并协调中选企业、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建立配送关系。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要按医疗机构需求及时配送中选产品、提供伴随服务,保障临床使用。对提前完成协议采购数量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应继续以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五)加强监测监管

各级医保部门指导督促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要加大对中选产品采购、中选企业履约、可能发生异常使用等情况的监控力度;按照“每月监测、年度考核”要求,对医疗机构采购进度和回款情况等开展监测和督导。市医保监测中心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对不能履约的中选企业根据严重程度进行评级和处置。重庆药品交易所公司按月报送全市采购、供应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医用耗材集采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平稳推进集采结果落地实施。

(二)密切协作。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政策落实。加强沟通衔接,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有效引导群众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防范风险。医疗机构认真分析和防范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加强社会舆论导控和网络舆情监测,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工作稳步推进。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重庆药品交易所公司协助中选企业在中选结果执行10个工作日报送挂网的中选产品信息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或我市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乳房旋切针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2.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

     中选结果

3.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微导丝等医用耗材省际

     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4.血管介入类(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4种)

     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72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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