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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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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政策?

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调整我市救助对象跨省异地就医医疗救助政策,以达到不断满足城乡困难群众跨省异地就医需求的目的。

二、医疗救助对象跨省异地就医待遇如何确定?

救助对象跨省异地就医发生的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医疗救助比例和限额执行户籍地区县医疗救助政策规定。

三、医疗救助对象跨省异地就医后费用如何结算?

在实现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救助对象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医疗救助资金结算的费用,暂采取回本市户籍地区县手工方式结算。

实现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救助对象在市外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实行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费用“一站式”结算方式,救助对象仅需支付直接算后的剩余自付费用;救助对象在市外非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回本市户籍地区县手工方式结算。

四、医疗救助对象跨省异地就医后哪些费用可以救助?

救助对象市外就医后,如其基本医保是通过联网直接结算的,则不论救助费用是联网结算还是手工结算,医疗救助费用均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如其基本医保是通过回渝手工结算的,则其医疗救助费用执行我市医保目录。


政策原文: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

版权所有: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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