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政策?
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救助制度,通过调整我市救助对象跨省异地就医医疗救助政策,以达到不断满足城乡困难群众跨省异地就医需求的目的。
二、医疗救助对象跨省异地就医待遇如何确定?
救助对象跨省异地就医发生的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医疗救助比例和限额执行户籍地区县医疗救助政策规定。
三、医疗救助对象跨省异地就医后费用如何结算?
在实现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救助对象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医疗救助资金结算的费用,暂采取回本市户籍地区县手工方式结算。
实现医疗救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救助对象在市外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实行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费用“一站式”结算方式,救助对象仅需支付直接算后的剩余自付费用;救助对象在市外非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回本市户籍地区县手工方式结算。
四、医疗救助对象跨省异地就医后哪些费用可以救助?
救助对象市外就医后,如其基本医保是通过联网直接结算的,则不论救助费用是联网结算还是手工结算,医疗救助费用均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如其基本医保是通过回渝手工结算的,则其医疗救助费用执行我市医保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