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挂网价格协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推进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挂网价格协同?
推进医保支付标准与药品挂网价格协同,有利于完善医保支付标准制度体系,调动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推进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
二、推进药品支付标准与挂网价格协同的实施对象是哪些?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均需要执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挂网价格协同。
三、如何实现医保支付标准联动挂网价格?
重庆药品交易所平台挂网采购药品的挂网价格作为药品的支付标准,即支付最高限额。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非中选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和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等药品的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已制定政府指导价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按照国家公布的政府指导价作为支付标准支付。短缺药,按医疗机构自主议价采购形成的实际价格支付。
四、无省级平台挂网价格且不适用差比价规则的药品如何实现医保支付标准联动挂网价格?
无省级平台挂网价格且不适用差比价规则的药品,先按三级医疗机构自主议价采购形成的实际价格取均值支付,待其他省级平台有挂网价格后再联动调整支付标准。
五、企业需要提交哪些申报材料?
企业在平台申报挂网价格递交资料,须同步递交《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品种维护申请书》,确认在重庆销售药品国家医保编码、医保目录、国家谈判等标识的信息。
六、医保支付标准调整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所有限价挂网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调整,以挂网价格信息调整的时间为准,原则上1年调整不少于1次,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统一调整;对新增挂网药品的支付标准,按照挂网价格信息确定,即按月开展,于每月底统一调整。畅通网上信息交互,实现平台和医保系统数据库同步共享。调整后医保支付标准于次月生效。集中带量采购和议价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短缺药品等按国家和我市的政策适时调整医保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