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市医保局印发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及《重庆市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渝医保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促进创新医疗技术临床推广应用,经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公布了我市116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试行价格,其中公布的医疗机构为试行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疗机构;
(二)明确开展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费用清单等制度;
(三)明确了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试行价格的程序和流程。
三、执行日期
《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起执行,试行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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