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7-01
字体:

一、背景情况

重庆常住人口3205.42万人,60周岁及以上人口701.04万人,占比21.87%,人口老年化问题突出。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医疗、护理等层面问题越发凸显,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为规范本市长护险协议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保障失能人员的基本护理需求,我局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现解读如下:

二、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包括制定的依据,机构定义,职能职责。突出了坚持“合理布局、择优选择;方便服务、便于管理;诚实守信、确保质量;动态监管、优胜劣汰”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评估准入,明确了申请长护护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需要提交的资料,准入的流程,经办机构受理流程和不予受理的情形等。

第三章协议管理,协议到期后的办理流程,考核结果的应用,信息变更办理等。

第四章附则,明确了实施时间等。

政策原文: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版权所有: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ICP备案: 渝ICP备2000143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106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2228号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