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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办〔2021〕53号)政策解读

日期:2021-12-06

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旨在为我市长期失能人员提供专业、标准、规范、精细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护理,对长护护理机构和个体服务人员提供的护理服务做出基本规范和要求。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服务项目有哪些?

长期护理保险基本护理服务项目分5大类共24项,涉及各项目护理服务频次、服务内容、服务结果要求等。

二、各种护理方式的服务项目有哪些?

居家个人护理服务和机构集中护理服务,在23项基本护理服务项目中,8个基础服务项目为必须提供服务项目;剩余15个服务项目按照服务难易程度分成A、B两组,A组7个可选服务项目、B组8个可选服务项目,待遇享受人员根据自身需要在A组中选择4个服务项目、在B组中选择3个服务项目组成7个自选服务项目,组成“8+4+3”的项目服务包。

居家上门护理服务,选择操作相对复杂、服务难度大、技术价值高的18个护理服务项目,根据服务持续情况和难易程度分成C、D两组,C组12个可选服务项目、D组6个可选服务项目,待遇享受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分别在C组中选择6个项目、D组中选择3个项目组成“6+3”项目包。上门护理服务每周时间不低于7小时、频次不低于3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30分钟。

三、项目和标准是否会进行调整?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情况、护理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参保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当调整。

四、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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