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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重庆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5-08-18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重庆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年8月8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重庆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标准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3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22号)有关要求,根据《重庆市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渝纪发〔202510 号)的任务清单,通过提高奖励标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结合我市医疗保障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将《重庆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渝医保发〔202328号)第十一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500的最低奖励标准,提高到最低不少于2000元。本通知于20258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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