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6年6月23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渝医保发〔2026〕13号),现就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组织编制了《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我局以该《立项指南》为指导,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对我市现行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重新规范整合。
二、价格项目规范整合情况
将我市现行的382个神经系统类项目映射至382个神经系统类项目映射至《立项指南》,并发布脑电图检查费等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75个。同步停用“脑电图”等385个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三、明确医保支付政策
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兼顾医保政策延续性,明确“脑电图检查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
四、执行时间
自2026年8月10日起执行。
五、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
以《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映射关系表为指导,与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版)》项目形成映射(详见附件),供医疗机构参考使用,不作为稽核判定项目内涵的依据。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服务产出、项目价格标准规范收费和医保结算。
附件: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映射关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