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要点,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率先学习,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作用,按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全过程,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并为每位党员干部分发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著作,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法治精神。二是坚持行政决策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共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规则》等制度,“三重一大”必通过党组会、办公会等集体决策。建立重大政策实施跟踪评估机制,对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和调整机制进行动态评估,为进一步科学完善政策提供依据。建立政策出台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对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工作事项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重庆日报、华龙网等报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依法行政管理、重大决策制定、重大合同审查等方面出具法律意见供决策参考,有效防控决策风险。三是坚持全员学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笔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网考,合格率达到100%。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规范,通过培训系统性地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理论素养。
(二)精心谋划法治工作目标,将法治医保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庆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确定了“医疗保障地方立法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法定化程度明显提升。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医保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更加透明高效,全社会医保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的法治医保建设总体目标。提出了“推进《重庆市医疗保障条例》立法工作。深入实施《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科学构建医疗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体系,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评估和动态清理工作。构建科学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为我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提供法治保障。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加强基层法制队伍建设,提升医疗保障法制工作能力。”的具体举措。
(三)聚焦国家立法进程,全力推动医疗保障地方立法。
申报《重庆市医疗保障条例》纳入2023年至2027年五年地方立法规划,按照地方立法调研项目的相关要求,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先进地区立法经验做法,召开专题调研会,充分听取建议。目前,调研工作正在持续推进。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完善医保制度体系。一是严格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从制定到实施全过程规范高效、流程清晰。二是不断细化管理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要经济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性审查要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五)夯实法治基础,对局内涉法事务均进行合法性审核。一是制定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合同拟定过程中合法性审核机制。二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三是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并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全面发力。一是强化经办服务体系建设。聚焦医保政策和群众不易懂、不易记等问题,创造性开展“三化一能”(政策优化、经办简化、宣传深化、信息化赋能)建设。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区县、镇街、村社“四级”服务体系,实现一体化经办。推进医保线上支付常态化,实行一单式结算。建成集通信、指挥、调度、咨询、监管为一体的重庆市医疗保障指挥中心,实现一中心调度。“三化一能”建设获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建设典型案例一等奖。二是强化全国医保信息化建设支撑。国家医保局和市政府共建的智慧医保实验室全面建成,承接国家医保局和其他省市医保系统上线测试验证、创新研究和大数据应用。建成智慧医保实验平台展厅,形成智慧医保管理服务示范点建设试行标准。重庆智慧医保成果在国家医保局智慧医保解决方案大赛颁奖典礼上分享展示。三是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全面取消市内异地就医、川渝地区跨省就医备案。
(七)适应医保监管新要求,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一是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手册》《重庆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进一步明确行政监督检和行政处罚工作流程,统一了全市医保行政执法文书;研究起草《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行)》。二是联合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协同监管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线索互移、案件移交、信息共享、咨询会商、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全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严格医保基金监管,持续打击欺诈骗保。一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压紧各级医保部门监管主体责任。联合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市内跨区县飞行检查,深化川渝协同监管,积极配合国家飞行检查,优化行纪、行刑衔接,推进“一案多查、联合惩处”,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二是注重精准执法。规范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流程,加强日常监管、智能监管,根据筛查发现线索和举报投诉精准开展现场检查,依法依规正确处理。统筹做好事前风险预警以及事中事后教育约谈、纠错指导等工作,一体推进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三是推动智能监管。建成智慧医保综合监管子系统,全流程、全环节、全方位实时监控医疗服务行为,逐步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大数据智能监控转变。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按照中央、我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以不断提升法治医保水平为目标,固强补弱,积极创新,形成合力,实现全市医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继续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转变职能、转变方式、提高效率相结合,努力提高法治医保建设水平,协同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逐步实现制度依据动态管理。
(二)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地方立法进程,进一步夯实医疗保障法治基础。继续深入开展对《重庆市医疗保障条例》的立法调研,更加深入倾听各类服务对象、权利义务主体对医疗保障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较为成熟的立法调研成果。
(三)持续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制定医疗保障行政处罚、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等细化措施。开展系统化、标准化的行政执法能力综合培训,逐步打造专业化的高素质医疗保障行政执法队伍。
(四)多形式开展医保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形成法治医保良好氛围。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宣传医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法治医保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