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0107/2024-00143 | [ 发文字号 ] | 渝医保办〔2024〕89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医保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5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0107/2024-00143 |
[ 发文字号 ] | 渝医保办〔2024〕89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医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5 |
[ 发布日期 ] | 2024-12-10 |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的通知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的通知
渝医保办〔2024〕89号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规定,现就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支付方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和发放方式,由参保人员本人或其委托人申领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给本人。
二、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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