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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曝光台(2023年第一批)

日期:2023-03-31

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曝光台

2023年第一批)

重庆市丰都县李某珍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2月,丰都县医保局接到丰都县公安局移交线索中发现李某涉嫌冒名就医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李2021131日在丰都县仙女湖镇长岭村其父母家摔倒,导致其右侧股骨颈骨折。当年李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了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一再恳求李(系李姐姐)将身份证和医保卡借给自己使用,李遂表示同意。其后李以李的名义在丰都县中医院住院治疗发生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63472.59元,以李的名义通过医保统筹基金报销人民币17291.9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丰都县医保局联合丰都县公安局丰都县人民检察院处理结果如下:1被告人李某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已缴纳)。2责令被告人李某珍退赔被害单位丰都县医疗保障局人民币17291.96元(已退赔)。

重庆市南岸区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4月,南岸区医疗保障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南岸区中医院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未全面准确传送出院诊断等情况,共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金额2907.70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南岸区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金额2907.70元;2处以1.5 倍罚款,4361.55元;3责令改正上述违规行为。目前,上述责令整改事项已改正,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已退回,所处罚款已全部缴纳。

重庆市万州区龙驹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2年10月,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组在飞行检查中发现,万州区龙驹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共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金额280843.06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万州区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退回医保基金损失金额280843.06元;2处以2倍罚款,561686.12元;3责令该院认真排查产生违法行为的根源,加大整改力度,形成整改报告;上述责令整改事项已改正,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已退回,所处罚款已全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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