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发文规范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近日,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规范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17号),对我市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整合规范,2025年6月1日起执行。主要内容一是规范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设立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9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50项。二是核定产科类项目的价格标准,明确医保支付政策。此次核定的产科类项目的各类价格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下浮不限。后续价格调整按照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统筹管理。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明确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保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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