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反馈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和待遇的落实,切实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好保障我市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我们结合我市医保现行的用药管理办法实际,起草了《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我们于2021年9月28至2021年10月4日在重庆市医保局官网上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意见。
重庆市医保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