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腔镜切割吻合器和静脉留置针相关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现拟开展腔镜切割吻合器和静脉留置针多省市联盟带量采购,根据工作安排,现收集2 类耗材相关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时间
8月17日至8月23日,集中填报企业及产品相关信息。
二、收集对象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有销售的腔镜切割吻合器及组件(电动吻合器除外)、静脉留置针的国产生产企业和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企业。
三、收集方式
按企业填报模板(腔镜切割吻合器及组件)(见附件1)和(静脉留置针)(见附件2)要求填报数据,并与承诺书(见附件3)一起发送至邮箱(cqzczx@163.com)。
四、有关要求
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此次填报工作,精心组织,专人负责、正确填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正确完成填报操作,将影响后续集中采购工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重庆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023—88975360
附件:1.企业填报模板(腔镜切割吻合器及组件)
2.企业填报模板(静脉留置针)
3.承诺书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