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将三级医疗机构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的通知》政策解读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将三级医疗机构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9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印发重庆市医院日间手术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医保发〔2019〕2号),试点以来,试点医院优化诊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推行日间手术,为患者提供高效的日间手术服务。我局会同市卫健委拟定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将三级医疗机构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支付的通知》,并征求部分三级医疗机构,部分区县医保局意见,大家一致认为,日间手术术前检查在门诊进行,减少了参保人术前检查的住院时间,检查期间无床位费、诊察费等,可为参保人节约部分费用。全面推开日间手术能有效满足广大参保群众的就医需求。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医院范围
全市符合条件的三级医疗机构均可开展日间手术。
(二)日间手术范围
遵循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安全可控,符合医院诊疗水平和功能定位的原则,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日间手术病种目录范围内病种,结合实际,自主选择病种开展日间手术。
(三)费用结算管理
1.医保支付政策
纳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的日间手术病种,按住院待遇结算。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日间手术诊疗费用和药品费用,按规定纳入住院费用结算。包括日间手术住院期间费用以及日间手术住院前1周和出院后1周的门诊费用(在同一医院发生的与本次日间手术直接相关的门诊术前检查、化验、诊疗费用和术后换药、拔管、拆线的治疗费用)。
2.费用结算方法
医疗机构对符合日间手术治疗的患者及时办理日间手术登记手续,并在1周内住院行日间手术治疗。超过1周期限的术前门诊费用和院后治疗费用不纳入日间手术费用结算,按门诊费用结算。
若日间手术患者住院期间出现并发症或其他意外情况,难以在入院48小时内出院的病人,可退出日间手术管理转普通住院,其日间手术诊疗费用(含门诊术前检查、化验、诊疗费用)与后续住院费用合并结算。
3.费用结算管理
开展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保经办机构要求,完成医疗机构内相关系统改造,及时、准确上传日间手术术前检验检查及日间手术住院期间的项目明细,并按规定做好费用结算,优化报销流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强化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日间手术相关费用纳入医疗机构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范围,按月结算,年终清算。
三、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