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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 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第三批)的 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12-24


2024年1219日,市医保局印发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第三批)的通知》渝医保发〔2024〕45,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国家医保局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部分医疗服务地区间价格差异大。《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48号),中心静脉导管等3个项目纳入治理范围。我局对标第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治理目标价格,对“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项目价格进行了下调。

二、主要内容

(一)及时下调偏高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至治理目标价

1.下调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项目试行价。调整后,我市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不高于国家医保局要求的治理目标价格。

2.该项目为试行项目,本次调整仅涉及申报医疗机构和备案开展的医疗机构。

(二)执行时间

本通知从20241225零时起执行。

三、医保跟进监管

下一步,我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将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的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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