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放射治疗类、康复类、 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5年12月29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放射治疗类、康复类、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49号),现就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组织编制了《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我局以《立项指南》为指导,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对我市现行放射治疗类、 康复类、 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重新规范整合。
二、价格项目规范整合情况
(一)新增“放疗计划制定”等29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美容整形类202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停用“人工制定治疗计划(简单)”等22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三)明确计价单位。本次规范整合,明确了“美容注射费、除皱费、皱纹抚平费、红唇整形费、面突截骨整形费”中的“部位”,让患者明明白白付费,医院清清楚楚收费。
三、明确医保支付政策
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明确“放疗计划制定”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类别。
四、执行时间
自2026年3月1日起执行。
五、放射治疗类、康复类、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
以《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映射关系表为指导,与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版)》项目形成映射(详见附件),供医疗机构参考使用。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放射治疗类、康复类、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服务产出、项目价格标准规范收费和医保结算。
附件:放射治疗类、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